自然資源部天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立于2003年12月,工作站擁有由“國家百千萬工程”人選、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為主的導師團隊,依托研究所下屬各研究室,在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資源提取和深加工、污水固廢處理、海水淡化等分離膜理論研究、防腐蝕技術、海水淡化關鍵裝備、水資源利用檢驗檢測等領域研究開展綜合性科學研究。
優秀的導師隊伍、先進的科研條件、眾多的科研項目、高水平科研和開發成果,為有志于進一步深化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的高層次青年科技人才搭建了充分施展才華的平臺。
一、申請條件
國內外博士畢業并獲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符合國家規定的博士后進站的基本條件。
1、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獲得博士學位一般不超過3年,身體健康;
2、全脫產在我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敬業精神;
4、具有較好的協作意識和團隊課題合作研究能力。
二、提交材料
1.凡申請進站者均須提交一份《淡化所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申請表》
2.博士畢業證、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已通過博士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部門決定授予學位的有關證明材料(須加蓋博士畢業院校學位管理辦公室公章)。
3.兩名以上本學科領域專家(教授或研究員)推薦信(其中一名為申請人的博士生導師)
4.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dhsgkzp@isdmu.com.cn。
工作站聘請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等進行審核,擇優錄取。專家評審通過后申請人登陸中國博士后網提交個人申報并按要求將紙質材料交人事處,人事處對紙質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提交上級審核。獲得批準后申請人辦理進站手續,正式進站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相關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間,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享受工資待遇以及本所職工的福利待遇。
2.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其配偶戶口流動和子女上學等事宜按有關規定解決。
3.按《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引進博士后專項資助實施細則》(津人才辦〔2021〕4號)等政策,為符合條件博士后申請資助等。
人事處聯系人:靳亞鵬 聯系電話:022-87898119